
第一条 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强化意识形态管理,严把政治方向,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汇聚线上线下力量,把握宣传引导的“时度效”,全面提升各级宣传阵地建设管理水平,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和政治安全。
第二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原则,严格遵守“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校情校况,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的审核标准, 坚持“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版面精美”的校对标准,不断提升校园媒体信息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第三条 各科室推送的新闻宣传稿件要突出“新”“实”“快”“精”:“新”即信息有新内容,反映新情况;“实”即内容要真实,主题明确,文题相符;“快”即反馈信息要及时、快捷,重、特、大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送;“精”即文字精炼,数据准确。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是:以部门名义开通的各级各类官方网站和微信等网络新媒体,以及校园广播、校园宣传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屏、海报等)等线下校园媒体上所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信息。
第五条 “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一)审核标准
全部稿件均应由校对人员负责校对。校对人员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各校次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对校对质量负责。
第六条 具体要求
第七条 各科室应按照责任分工,严把审校发布各环节。
第八条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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