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南宁理工学院2023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浏览: 发布时间:2023-07-18  打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桂教办〔2023717 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 2023年广西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南宁理工学院2023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单位

(一)    主办单位:南宁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

(二)    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二、   参赛对象

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授课教师。

三、   组织和名额要求

各二级学院负责动员、选拔、报送、评审等工作。每个学院至少选拔推荐1件作品参赛。

四、   比赛内容及要求

比赛分校级比赛和区级比赛两个阶段。

(一)校级比赛。

各参赛选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自治区统编教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广西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组织编写,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9月第1版)中选定1个专题3学时内容(详见附件1),撰写1份不少于8000字的完整教案,并根据教案内容制作配套课件,将完整课件转为由参赛选手本人配音的10分钟视频(相关要求见附件2),填写《南宁理工学院2023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技能比赛申报表》(见附件3)。心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参赛选手所提交的参赛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参赛情况确定获奖比例及名单。

(二)区级比赛。

经过校级比赛的选拔及评定,选取得分最高的前2名参赛选手进行区级比赛。区级比赛采取现场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应突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理念,大胆创新。

(四)作品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各参赛选手将教案、课件、说课视频及比赛申报表电子版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好,以“学院+姓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能力大赛报名材料”命名,于 2023年9月08日前由各学院负责人统一报送至心理中心俸华老师处。



五、   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分别设个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者由南宁理工学院心理中心颁发荣誉证书;晋级参加区级比赛的,由自治区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六、   其他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否则责任自负。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方及承办方单位享有出版或网络传播权。

(二) 参赛材料需按时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心理中心联系。



附件:1.南宁理工学院2023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技能比赛讲授专题目录

2.南宁理工学院2023 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技能比赛作品相关要求




3.南宁理工学院2023 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技能比赛申报表






南宁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718

附件 1.南宁理工学院2023 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技能比赛讲授专题目录

附件 2.南宁理工学院2023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技能比赛作品相关要求

附件 3.南宁理工学院2023 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技能比赛申报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广西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组织编写,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9月第1版,2020年9月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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