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浏览: 发布时间:2019-04-18  打印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19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5)文件要求和我校《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范围和时间
1.评定范围:我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
2.评定时间:2019年4月17日--4月22日
二、评定要求
1. 本次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包含2019届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和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2. 推荐评选区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本科毕业生总人数1%的比例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按照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应届毕业生的5%评选。详细名额分配如下表所示:
二级学院
学校毕业生总人数
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人数
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
备注
土工学院
994
10
50
推荐为区级优秀毕业生的必须是校级优秀毕业生。
商学院
1241
12
62
建设学院
463
5
23
信工学院
460
5
23
文理学院
77
1
4
合计:
3235
33
162
3.校级优秀毕业生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2018年修订)进行评选,对于实习、毕业设计和英语四级等要求,各二级学院在坚持推荐优秀的原则上,可自行拟定相应的评定要求。
4. 评选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学生认真填写《2019届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二级学院统一填写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需要签字盖章。
5. 区级优秀毕业生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19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进行评选。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学生认真填写《2019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二级学院统一填写《2019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见附件4),纸质版需要签字盖章。
6. 以上材料(附件1、2和附件3、4)的纸质版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4月22日中午12点前提交学工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档发送到学工处孔老师的电子邮箱93918125@qq.com,过时将视为放弃评选,不再受理。
    7.填表说明:
   (1)“附件1”、“附件3”、“附件4”电子表格请用Word版,“附件2”电子表格请用Excel版。
   (2)“在校表现”以第三人称填写,其他相关内容请参照样表填写。
   (3)二级学院盖章请盖二级学院公章,不能盖党总支或分团委公章。
   (4)“其他获奖情况”一栏可填写考取硕士研究生等情况。
   (5)一式两份的纸质版表格请分开存放,各自按照班级学号排好顺序,并与电子版表格顺序一致。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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