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生班级:
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2013、2014、2015、2016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奖学金评定等级、标准和比例
各年级的奖学金评选比例和奖励金额根据各年级入学时修订的《学生手册》中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三、学生奖学金评定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应登录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工处网站下载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审批表》,将填好的审批表在9月20日前递交给辅导员。
2.班级推荐。由辅导员组织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本班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推荐,并签署意见后于9月24日之前报二级学院审定。
3.二级学院评审公示。各二级学院根据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情况。各二级学院成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由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各班级推荐的奖学金申报者进行评审,审定后的名单在二级学院公告栏和二级学院网站上张榜公示5天。
4.材料报备。二级学院根据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形成《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汇总表》,注明公示时间地点,经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报送学工处,同时上报汇总表电子文档。
5.学校审批。学工处对二级学院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公示后报校领导签批、印发表彰文件。
6.获奖证书和奖金发放。二级学院到学工处领取奖学金证书,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财务处根据学校表彰文件,通过银行系统为学生发放奖学金。
7.学工处负责对学生奖学金的评定过程进行监督。
四、评选材料提交及时间
1.时间要求:
9月15日-9月20日,各学生综合分评定,学生提交申请书。
9月15日-9月22日,学生辅导员、班级推荐名单。
9月23日-9月30日,二级学院评审、公示,名单汇总。
10月10日-10月20日,学校审核、公示和审批。
2.材料提交:
(1)《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审批表》要求一式两份,公章盖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公章。
(2)《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汇总表》的银行卡,银行卡卡号要求填写广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电子档发送至学工处。
附表:
学工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