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集体、先进学生个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浏览: 发布时间:2016-10-09  打印

学院及各学生组织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条例》规定,现将评选2015-201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单项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2012级、2013级、2014级和2015级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1.“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及原则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办法》进行。

    2.评比办法: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由各二级学院自评,将初评结果和相应材料报学工、团委审核,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先进班集体”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各按学院班级总数的10%评选。

    (二) 三好学生的评选

    1.三好学生的评选应从品质素质、学习和体质素质等方面综合考虑,评选对象在本学年获得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三好学生评选的名额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5%。

    3.评选程序:三好学生由各班班、团干部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学工汇总审查,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三)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20%学生干部指班级学生干部中除去团干(团支书、副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后的其他干部。

2.评选程序: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班集体(学生会、社团、协会)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学生会、社团的由指导老师审核,提交二级学院辅导员处汇总),报院学工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四)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

    1.优秀团员以所在班级为单位按团员总数的8%评选;优秀团干的名额不超过团干总数的20%,团干指班级中的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评选程序:优秀团干、团员由各班团员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学习进步奖

     1.学习进步奖以每学年为单位进行评选,比较标准按每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来进行,没有单科分数限制。

    2.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与上学年相比,评选进步幅度在在专业排名进步最快,评选人数不超过专业人数的5%。

    3.学习进步奖评选由各班按平均成绩排名,辅导员确定名单,并报学工处审核、批准。

    4.评选结果公示三天,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文体活动奖

     1.具有文体特长,虚心学习,刻苦训练,在各类比赛中获奖。

     2.团队合作与奉献意识强,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和竞赛。

     3.表现突出,多次为学院争得荣誉。

     4.评定以班为单位进行,每年评定一次,由各班班集体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八)科技活动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活动和各类学术文化知识竞赛、讲座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

    2.勇于进取,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造力。

    3.善于将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结合起来解决教学、科研、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 在大学生科技活动或各类科技竞赛中表现突出,成果显著;或在国家、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译文等作品的。

    5.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只评比给2015-2016学年期间参加科技活动中获得二级学院级(含二级学院级别)以上奖励的学生。

    三、评选比例要求

  1.“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院评选数量如下:

土木与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评选各7个

经济与管理学院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评选各7个

建筑与设计学院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评选各5个

信息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评选各3个

外语学院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评选各1个

    2.“优秀学生组织”面向二级学院学生会和学校校级学生组织申报,申报材料包含组织的事迹材料;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由团委在2016年社会实践活动中评选,本次不组织评选。

3.校学生组织以及各社团、协会和二级学院学生会的评比先进个人人数情况详见附表1,评选的个人请将填写好的《2015-2016学年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10月20日前提交至班级辅导员,逾期当放弃资格处理

    四、评选要求

    1.各班级评优的程序要规范、操作要透明,评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2.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均应依据2015年修订的学生手册《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办法》进行评选,再由班级辅导员统一提交至二级学院,统一以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后提交学工处。

    3.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对于填写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4.相关评选要求各单位在10月25日前评审完毕,并于10月25日前将所评选“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纸质档材料提交至学工处,电子档发到邮箱:bwxgb001@126.com

    5.“‘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学生组织”评比先由各二级学院和相关校级学生组织在10月25日前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提交学工处(团委),学工处(团委)根据申报情况再统一安排评选会进行材料审核和PPT介绍评选,最终从申报单位中评选出1个“五四红旗分团委”和2个“优秀学生组织”。

    6.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有《2015-2016学年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附件4)和《2015-2016学年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详见附表2、3)纸质档交至学工处。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工处

                                   2016年10月9日

 

 

附件1

2015-2016学年度各学生组织、社团评选先进个人评选人数

 

单位名称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

校学生会

8

2

4

土工学院学生会

6

2

2

经管学院学生会

6

2

2

信工学院学生会

6

2

2

建设学院学生会

6

2

2

外语学院学生会

6

2

2

学生助理中心

8

0

6

社团联合会

0

6

8

 记 者 团

0

2

3

 广播电台

0

2

3

大学生艺术团

0

2

3

国旗班

2

0

3

图书馆委员会

2

0

3

宿舍管理委员会

2

0

3

 易班工作站

2

 0

3

备注: 在学院备案成立的各协会,各协会评选“优秀团干”1名,“优秀团员”2

附件:
1.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学院先进学生集体、先进学生个人的通知.doc

2.2015-2016学年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班级评选用表).doc

3.2015-2016学年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学生组织评选专用).doc

4.2015-2016学年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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