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及各学生组织: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条例》规定,现将评选2015-201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2012级、2013级、2014级和2015级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1.“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及原则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办法》进行。
2.评比办法:“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由各二级学院自评,将初评结果和相应材料报学工处、团委审核,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先进班集体”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各按学院班级总数的10%评选。
(二) 三好学生的评选
1.三好学生的评选应从品质素质、学习和体质素质等方面综合考虑,评选对象在本学年获得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三好学生评选的名额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5%。
3.评选程序:三好学生由各班班干、团干部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学工处汇总审查,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校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三)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20%,学生干部指班级学生干部中除去团干(团支书、副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后的其他干部。
2.评选程序: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班集体(学生会、社团、协会)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学生会、社团的由指导老师审核,提交二级学院辅导员处汇总),报院学工处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四)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
1.优秀团员以所在班级为单位按团员总数的8%评选;优秀团干的名额不超过团干总数的20%,团干指班级中的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评选程序:优秀团干、团员由各班团员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六)学习进步奖
1.学习进步奖以每学年为单位进行评选,比较标准按每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来进行,没有单科分数限制。
2.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与上学年相比,评选进步幅度在在专业排名进步最快,评选人数不超过专业人数的5%。
3.学习进步奖评选由各班按平均成绩排名,辅导员确定名单,并报学工处审核、批准。
4.评选结果公示三天,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七)文体活动奖
1.具有文体特长,虚心学习,刻苦训练,在各类比赛中获奖。
2.团队合作与奉献意识强,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和竞赛。
3.表现突出,多次为学院争得荣誉。
4.评定以班为单位进行,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各班班集体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八)科技活动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活动和各类学术文化知识竞赛、讲座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
2.勇于进取,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造力。
3.善于将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结合起来解决教学、科研、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 在大学生科技活动或各类科技竞赛中表现突出,成果显著;或在国家、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译文等作品的。
5.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只评比给2015-2016学年期间参加科技活动中获得二级学院级(含二级学院级别)以上奖励的学生。
三、评选比例要求
1.“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院评选数量如下:
土木与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评选各7个
经济与管理学院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评选各7个
建筑与设计学院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评选各5个
信息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评选各3个
外语学院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评选各1个
2.“优秀学生组织”面向二级学院学生会和学校校级学生组织申报,申报材料包含组织的事迹材料;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由团委在2016年社会实践活动中评选,本次不组织评选。
3.校学生组织以及各社团、协会和二级学院学生会的评比先进个人人数情况详见附表1,评选的个人请将填写好的《2015-2016学年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10月20日前提交至班级辅导员,逾期当放弃资格处理。
四、评选要求
1.各班级评优的程序要规范、操作要透明,评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2.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均应依据2015年修订的学生手册《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办法》进行评选,再由班级辅导员统一提交至二级学院,统一以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后提交学工处。
3.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对于填写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4.相关评选要求各单位在10月25日前评审完毕,并于10月25日前将所评选“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纸质档材料提交至学工处,电子档发到邮箱:bwxgb001@126.com。
5.“‘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学生组织”评比先由各二级学院和相关校级学生组织在10月25日前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提交学工处(团委),学工处(团委)根据申报情况再统一安排评选会进行材料审核和PPT介绍评选,最终从申报单位中评选出1个“五四红旗分团委”和2个“优秀学生组织”。
6.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有《2015-2016学年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附件4)和《2015-2016学年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详见附表2、3)纸质档交至学工处。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工处
2016年10月9日
附件1:
2015-2016学年度各学生组织、社团评选先进个人评选人数
单位名称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团干 |
优秀团员 |
校学生会 |
8 |
2 |
4 |
土工学院学生会 |
6 |
2 |
2 |
经管学院学生会 |
6 |
2 |
2 |
信工学院学生会 |
6 |
2 |
2 |
建设学院学生会 |
6 |
2 |
2 |
外语学院学生会 |
6 |
2 |
2 |
学生助理中心 |
8 |
0 |
6 |
社团联合会 |
0 |
6 |
8 |
记 者 团 |
0 |
2 |
3 |
广播电台 |
0 |
2 |
3 |
大学生艺术团 |
0 |
2 |
3 |
国旗班 |
2 |
0 |
3 |
图书馆委员会 |
2 |
0 |
3 |
宿舍管理委员会 |
2 |
0 |
3 |
易班工作站 |
2 |
0 |
3 |
备注: 在学院备案成立的各协会,各协会评选“优秀团干”1名,“优秀团员”2名
附件:
1.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学院先进学生集体、先进学生个人的通知.doc
2.2015-2016学年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班级评选用表).doc
3.2015-2016学年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学生组织评选专用).doc
4.2015-2016学年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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