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集体、先进学生个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浏览: 发布时间:2014-09-23  打印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班级及各学生组织: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2013-201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2011级、2012级和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1.“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及原则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办法》进行。 
    2.评比办法:“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由各二级学院自评,将初评结果和相应材料报学工处、团委审核,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先进班集体”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各按学院班级总数的10%评选。
   (二) 三好学生的评选
    1.三好学生的评选应从品质素质、学习和体质素质等方面综合考虑,评选对象在本学年获得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三好学生评选的名额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10%。
    3.评选程序:三好学生由各班班干、团干部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学工处汇总审查,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校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三)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30%,学生干部指班级学生干部中除去团干(团支书、副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后的其他干部。
    2.评选程序: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班集体(学生会、社团、协会)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学生会、社团的由指导老师审核,提交二级学院辅导员处汇总),报院学工处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四)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
    1.优秀团员以所在班级为单位按团员总数的10%评选;优秀团干的名额不超过团干总数的30%,团干指班级中的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评选程序:优秀团干、团员由各班团员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五)学习进步奖
     1.学习进步奖以每学年为单位进行评选,比较标准按每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来进行,没有单科分数限制。
    2.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与上学年相比,评选进步幅度在在专业排名进步最快,评选人数不超过专业人数的5%。
    3.学习进步奖每年9月份进行评选,由各班按平均成绩排名,辅导员确定名单,并报学工处审核、批准。
    4.评选结果公示三天,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六)文体活动奖
     1.具有文体特长,虚心学习,刻苦训练,在各类比赛中获奖。
     2.团队合作与奉献意识强,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和竞赛。
     3.表现突出,多次为学院争得荣誉。
     4.评定以班为单位进行,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各班班集体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三、评选时间及材料要求
     1. “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要求各单位在10月15日前评审完毕。
    2. “‘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学生组织”评比先由各二级学院和相关学生会在10月15日前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提交学工处(团委),学工处(团委)根据申报情况再统一安排评选会进行材料审核和PPT介绍评选,最终从申报单位中评选出1个“五四红旗分团委”和1个“优秀学生组织”。
    3. 各二级学院请在10月18日前将所评选“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纸质档材料提交至学工处,电子档发到邮箱:bwxgb001@126.com。
    4. 各二级学院在10月18日前将“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单项先进个人”汇总表(详见附件3)纸质档盖章后交至学工处,电子档发到邮箱:bwxg001@126.com。10月20日前将二级学院审核的《2014年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详见附表2)纸质档交至学工处。
    四、评选比例要求
    1.“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按照学院班级总数的10%评选,全院2011、2012、2013级共179个班,“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各评选17个。根据各二级学院班级情况,相关各二级学院评选数量如下: 

序号
学院
班级数量
评选优秀班级数量
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
1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73
7
7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52
5
5
3
信息工程学院
24
2
2
4
艺术设计学院
24
2
2
5
外语学院
6
1
1

     2. “优秀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中,三好学生的名额中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30%,优秀团员以所在班级为单位按团员总数的10%,优秀团干的名额不超过团干总数的30%。(以上奖项舍小数取整数,不四舍五入)

    3.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由团委在2014年社会实践活动中评选,本次不组织评选。
    4、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奖只评比给2013—2014学年期间参加科技活动、文化、艺术竞赛和体育竞赛活动中获得二级学院级(含二级学院级别)以上奖励的学生。
    5、院学生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以及各社团、协会的评比先进个人人数情况详见附表1.
    五、评选要求
    1. 各班级评优的程序要规范、操作要透明,评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2.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每人获得的个人奖项不得超过两项(不包括单项奖)。
    3. 评选学生若在学生会(社团、协会)和班级评选同时被评选为同一个单项奖,则只评选一次,其名额不能转给其他人。所有在学生会(社团、协会)评选的个人单项奖一律将填写好的《2014年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一式两份)提交至班级辅导员,再由班级辅导员统一提交至二级学院,统一以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后提交学工处。
    4、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对于填写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5.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及各学生组织如对评比中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及时与学工处负责老师联系,联系人:欧盛福0773-8998029。
 
 附件:相关表格
  
 
                                                                                博文管理学院学工处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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