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部、分团委及各学生组织: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学院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2012-201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2009级、2011级和2012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1.“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及原则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办法》进行。
2.评比办法:“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由各系部自评,将初评结果和相应材料报学工部、团委审核,评选结果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先进班集体”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各按学院班级总数的10%评选。
(二) 三好学生的评选
1.三好学生的评选应从品质素质、学习和体质素质等方面综合考虑,评选对象在本学年获得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三好学生评选的名额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10%。
3.评选程序:三好学生由各班班、团干部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学工部汇总审查,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三)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30%,学生干部指班级学生干部中除去团干(团支书、副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后的其他干部。
2.评选程序: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班集体(学生会、社团、协会)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学生会、社团的由指导老师审核),报院学工部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四)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
1.优秀团员以所在班级为单位按团员总数的10%评选;优秀团干的名额不超过团干总数的30%,团干指班级中的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评选程序:优秀团干、团员由各班团员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五)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
1.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的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
2.由各班班集体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六)学习进步奖
1.学习进步奖以每学年的上、下学期为单位进行评选,比较标准按每学期平均成绩来进行,没有单科分数限制。
2.平均成绩与上学期相比,前进幅度在十名及以上。
3.学习进步奖每学期都进行评选,时间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除开第一学期),由各班按平均成绩排名,辅导员确定名单,并报学工部审核、批准。
4.评选结果公示三天,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七)文体活动奖
1.具有文体特长,虚心学习,刻苦训练,在各类比赛中获奖。
2.团队合作与奉献意识强,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和竞赛。
3.表现突出,多次为学院争得荣誉。
4.评定以班为单位进行,每年评定一次,由各班班集体酝酿、提名,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三、评选时间及材料要求
1. “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要求各单位在10月18日前评审完毕。
2. “‘五四红旗分团委’”、“优秀学生组织”评比先由各系部和相关学生会在10月24日前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提交学工部,学工部根据申报情况再统一安排评选会进行材料审核和PPT介绍评选,最终从申报单位中评选出1个“五四红旗分团委”和1个“优秀学生组织”。
3. 各系请在10月24日前将所评选“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纸质档材料提交至学工部,电子档发到邮箱:bowenxuegongbu@126.com。
4. 各系在10月18日前将“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单项先进个人”汇总表(详见附件3)纸质档盖章后交至学工部,电子档发到邮箱:bowenxuegongbu@126.com。10月24日前将系部审核的《2013年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详见附表2)纸质档交至学工部。
四、评选比例要求
1.“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按照学院班级总数的10%评选,全院2009、2011、2012级共103个班,“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各评选11个。根据各系部班级情况,建工系“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各评选4个,经管“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各评选3个;信科“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各评选2个;设计、外语系各系“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各评选1个。
2. “优秀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中,三好学生的名额中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30%,优秀团员以所在班级为单位按团员总数的10%,优秀团干的名额不超过团干总数的30%。(以上奖项舍小数取整数,不四舍五入)
3.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比,评比比例为不超过班级人数的4%(不四舍五入)。
4、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奖只评比给2012—2013年间参加科技活动、文化、艺术竞赛和体育竞赛活动中获得学院级(含学院)以上奖励的学生。
5、院学生会、各系学生会以及各社团、协会的评比先进个人人数情况详见附表1.
五、评选要求
1. 各班级评优的程序要规范、操作要透明,评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2.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为单位进行评选。每人获得的个人奖项不得超过两项(不包括单项奖),奖金额就高不就低。
3. 评选学生若在学生会(社团、协会)和班级评选同时被评选为同一个单项奖,则只评选一次,其名额不能转给其他人。所有在学生会(社团、协会)评选的个人单项奖一律将填写好的《2013年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提交至班级,再由班级统一提交至系部,统一以系部汇总、审核后提交学工部。
4、请各系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对于填写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5. 各系部、分团委及各学生组织如对评比中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及时与学工部负责老师联系,联系人:欧盛福0773-8998029。
附表:
1、2013年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班级评选用表).doc
2、2013年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学生会、社团评选用表).doc
3、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审批表.doc
博文管理学院学工部
2013年9月26日
2013年先进个人评选中院学生会、各系学生会及各社团、协会评选人数
单位名称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团干 |
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 |
院学生会 |
10 |
4 |
0 |
建工系学生会 |
8 |
2 |
0 |
经管系学生会 |
8 |
2 |
0 |
信科系学生会 |
8 |
2 |
0 |
设计系学生会 |
8 |
2 |
0 |
外语系学生会 |
8 |
2 |
0 |
党员助理中心 |
10 |
0 |
0 |
社团联合会 |
0 |
8 |
2 |
青年志愿者协会 |
0 |
2 |
1 |
营销协会 |
0 |
2 |
1 |
创业协会 |
0 |
2 |
1 |
英语协会 |
0 |
2 |
1 |
数学协会 |
0 |
2 |
1 |
读 书 会 |
0 |
2 |
1 |
文 学 社 |
0 |
2 |
1 |
博球协会 |
0 |
2 |
1 |
零逝动漫社 |
0 |
2 |
1 |
街舞协会 |
0 |
2 |
1 |
吉他协会 |
0 |
2 |
1 |
武术协会 |
0 |
2 |
1 |
旅游协会 |
0 |
2 |
1 |
摄影协会 |
0 |
2 |
1 |
女生协会 |
0 |
2 |
1 |
心理协会 |
0 |
2 |
1 |
计算机协会 |
0 |
2 |
1 |
编程爱好者协会 |
0 |
2 |
1 |
话心话剧社 |
0 |
2 |
1 |
企业竞争模拟协会 |
0 |
2 |
1 |
书画协会 |
0 |
2 |
1 |
超自然研究协会 |
0 |
2 |
1 |
DNA乐队 |
0 |
2 |
1 |
记 者 团 |
0 |
4 |
1 |
电 台 |
0 |
4 |
1 |
大学生艺术团 |
0 |
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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