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以“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的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为做好我区相关评审选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二)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三)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评选申报名额
本次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最后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我区各地各校初选符合条件的学生报送我厅进行评选,其中各市教育局初选中职、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各1名,共3名;各高等学校初选学生1名;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初选学生各1名。
四、评选工作安排
此次评选活动委托广西医科大学承办,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收集推荐(9月1日-9月15日)。
1.各地各校按要求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自治区评选。学校指导被推荐学生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2)、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3)。
2.各地各校于9月15日前将《初选学生推荐目录》(附件4)连同推荐学生纸质版材料寄至广西医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医科大学学工楼407,530021),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99nice@163.com。电子版材料主题为“典型评选+报送单位名称”,附件中学生材料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
(二)选拔报送(9月15日-9月30日)。
由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所有初选推荐学生进行评审,对其中20名特别优秀学生颁发自治区荣誉证书,并选拔出若干名优秀学生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国评选。
(三)成果宣传
各地各校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本地本校报送的优秀学生典型成长成才案例。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评选出来的10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各地各学校要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材料。
附件:1.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2.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填写说明
3.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4.递交照片要求
5.初选学生推荐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8月 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颖明,0771—5815567;蒋洪涛(广西医科大学),0771-5358489,13878772030)
附件1
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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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年度:20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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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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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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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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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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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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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所属省、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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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 院系专 业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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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地省、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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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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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只填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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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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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
与本人关系 |
姓名 |
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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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资助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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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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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迹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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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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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推荐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填写说明
一、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字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二、学习工作简历填写要求: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小学起填写;中职、普通高中阶段学生从初中起填写;高等学校学生从高中阶段起填写。
三、学校推荐意见须由学校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此表纸质材料需正反两面用A4纸打印。
附件3
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一、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事迹正文限2000字以内。
二、材料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一)页面设置:A4纸;
(二)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三)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四)字符间距:标准;
(五)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附件4:
递交照片要求
一、所有申报学生递交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1张,反映受助学生事迹和精神风貌的近期学习、工作或生活场景彩色照片2-3张(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不小于600*800,大小在1MB以内)。
二、高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照片分别统一命名为“省市县+学校名称+学生姓名(正面免冠照)”、“省市县+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习、工作和生活照)”。
附件5
初选学生推荐目录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学生姓名 |
所在学校 |
学校类型 (高校/高中/中职/义教) |
学生类型 (在校生/毕业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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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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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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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联系人: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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