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部、班级:
为加强教学管理,严肃学生纪律,进一步规范学生请假条的使用,保证同学们的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完善学生请假制度,经研究决定启用新的请假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请假学生,到学工部主页“表格”下载统一的请假条,填写后到辅导员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条上必须详细写明班级、姓名、请假原因、联系方式以及详细离校去处,以便院系备案;
3、请假1天内假条只需要辅导员签字,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需要党总支书记批准签字,请假超过3天的需要学工部和学工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假条加盖缝隙章有效;
4、学生办理完相应的请假手续后,需要向任课老师出示请假条中“学生个人留存向任课教师请假联”,以便任课教师备案,否则当旷课论处。
5、事假必须提前请,并附相关证明,家里有事需要家长书面证明或者电话确认。
6、请假者应在返校时及时到辅导员办公室销假,否则作旷课处理。
7、在学校管理中已一经发现假条有冒充辅导员或者冒充领导签字的,将根据《学生手册》进行严肃处分。
此外,从2012年11月开始,启用新的请假条后,本学期新请假条和旧的请假条同时可使用,2013年开始将取消旧版本请假条的使用,请各系部、各班同学给予足够的重视。
博文管理学院学工部
2012年10月16日
附件:博文管理学院学生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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