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浏览: 发布时间:2012-04-23  打印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立志成才,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自治区教育厅和共青团广西区委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为组织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现根据桂教思政[2012]13号文件精神,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2年7月前我院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参评条件
    (一)全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思想上要求上进;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无违反法律及校纪校规的行为。
    2、学习认真刻苦,善于思考,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学习成绩优异,获得上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以上,或在国家、省级、市级各类学科(专业)、科技活动竞赛中成绩优异。
    3、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质测试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等级。
    4、获得过2010或2011年度院级(含院级)以上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5、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的20%以内,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
    (二)全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思想道德素质好,无违反法律及校纪校规的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善于学习,成绩优良。
    3、担任学院(或系部、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4、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获得过2010或2011年度院级(含院级)以上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团)干、优秀团员等称号。
    (三)全区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友爱,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具有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科技和校园文化活动,在学科文化知识学习、技能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3、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自觉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体育竞赛活动和宿舍文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性、公益性活动,在服务学校、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中成绩显著。
    5、班委会、党团组织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以身作则,作风正派,模范带头作用强,较好地发挥了学生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功能。
    6、获得过2010或2011年度院级(含院级)以上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三、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自治区和团区委评选名额分配,我院可推荐三好学生3名,优秀学生干部2名,先进班集体1个。
    各系部可推荐三好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班集体1个。
    各系部要严格按照上述评选条件和分配的推荐名额,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宁缺毋滥,确保质量,不得超出指标推荐。
   
    四、评选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邓雪梅
    副组长:李枚晏
    成  员:陈 欢   孙宝会   李 薇   黄大键   马文硕 
    (二)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必须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严禁弄虚作假。
   
    五、评选程序
    (一)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审程序
    1、由各班辅导员组织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确定班级提名人选。
    2、各系在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学生代表讨论,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确定各系拟推荐人选名单。
    3、各系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准备PPT课件参加学院答辩。
    4、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院级推荐名单,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思政处。
    (二)全区先进班集体的评审程序
    1、由各系组织学生代表讨论,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2、系部推荐班级准备PPT课件参加学院答辩。
    3、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院级推荐名单,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思政处。
   
    六、表彰和奖励
    (一)被授予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将获得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区委共同颁发的荣誉证书,并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将获奖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被授予全区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将获得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区委颁发的奖状,获奖情况将作为辅导员、班主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材料填报要求
    (一)“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院推荐意见表”(见附件2),“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全区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见附件4)和“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必须按照附件的样式复制,不得更改表格格式,需打印上交的材料,纸张规格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除填写推荐表和推荐意见表外,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还需用第三人称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附一张个人生活照),班级须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附一张班级集体照)
    (二)上述材料除附件2、附件5、电子照片(以jpg格式)只需要上交电子文档,其余表格(附件3、附件4,)一式两份,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同时用打印及电子文档两种方式上交。
    (三)所有材料由各学院学工办汇总后,4月28日之前统一上交学工处。
 
    八、评选工作进程表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4月23日-28日
宣传布置;各系初评材料准备、推荐提名
各系分团委
4月28日至5月1日
各系内公示拟推荐人选
各系分团委
4月28日
各系上交拟推荐个人和集体材料
各系分团委、学院学工部
4月28日至5月2日
学院汇总各系上报材料
学院学工部
5月4日
学干、班集体校内答辩
学院学工部
5月4日-8日
学院内公示
学院学工部
5月9日
材料上报区教育厅思政处
学院学工部
    请各系部接此通知后,及时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并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弃权。
文件内容和表格可在学院学工部“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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